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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四类药品销售,政策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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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9 11:56: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多地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调整药店四类药品销售政策。 湖州市:购买“四大类”药品后须在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采样 11月25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要求即日起,在药店购买“四类”药品(包括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配合药店做好以下工作:一、做好自身防控工作进店主动配合零售药店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戴口罩、“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查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已采样标识)。有下列情况者,请勿进药店购买药品,(咳嗽和发热者建议做好个人防护就医):①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国(境)外或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的。②有发热症状的。③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有异常的。④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已采样标识的。二、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①须进行实名登记并于购药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②购药人在购买药物后应在“四类”监测药品销售告知确认表上签字。③帮他人代购药品的,须同时提供代购人和实际用药人两人的信息(包括实际用药人身份信息、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购药后两人均需要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台州市:购买“四大类”药品后须在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采样 顾客至零售药店购药时请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配合零售药店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阴性证明和疫区旅居史等信息。零售药店对健康码、行程卡异常等情况及有发热等症状顾客不予售药并劝导就医,同时将相关信息报送所在地街道(镇)疫情防控办。顾客至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疫情监测药品(以下简称“四大类”药品)须配合药店完成登记实名信息,购买“四大类”药品后须在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采样。对逾期未采样的人员健康码赋黄码,待采样后自动转为绿码。 包头市:免费向购药人发放核酸检测抗原试剂 包头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零售药店“四类药”销售管控的通知》要求,广大居民前往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时,请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登记码。凡进店购买“四类药”的,零售药店要通过“自治区零售药店疫情监测预警系统”进行实名登记用药人姓名、身份证号、详细家庭住址、电话等信息(如代购,填写实际用药人信息),并免费向购药人发放核酸检测抗原试剂,提醒用药人居家自行进行抗原检测,坚决杜绝“四类药”销售信息瞒报、漏报情形发生。区市场局每日将零售药店“四类药”销售数据导出推送至“鹿城健康365平台”,由“鹿城健康365平台”根据数据库内用药人的具体信息进行弹窗提示,提醒用药人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备,并完成“3天2检”核酸检测,主动检测后弹窗自动取消,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弹窗不予取消。 广东:高、低风险区内零售药店分别采取暂停销售和登记报告的差异化防控措施,其他区域的零售药店销售《目录》药品不需要登记报告 11月23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制定了《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广东省疫情风险区域保障群众用药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以下简称两个《指引》)。根据最新指引,对于《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高、低风险区内零售药店分别采取暂停销售和登记报告的差异化防控措施,其他区域的零售药店销售《目录》药品不需要登记报告。《目录》药品含风寒感冒颗粒、克感利咽口服液等20个中成药和阿咖酚散、布洛芬等17个化学药,均为常见的感冒药及抗病毒药。目录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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