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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医生因“会诊费”被停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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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8 10:1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私下收受专家会诊费确实近年来在一些县市级医院屡见不鲜。
据大白新闻报道,7月20日,山西省洪洞县一位患者因脑梗在洪洞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进行放支架手术,被收取了1万元的费用,院方称是给北京某三甲医院专家的专家费,但医院并没有给收据。而医生在手术室收钱的过程被视频记录下来,这一事件也引发了一定的关注和争议。


“下面的医院都这样”

据大白新闻核实,洪洞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主任称,那1万元钱确实是给北京来的专家的报酬,而且事前也征得了患者家属的同意。至于为何不从医院财务中支取而在手术室向患者收取,主任承认这样确实“不太规范”,但“下面的医院都这样”。

有消息称,目前,当地卫生部门已介入,涉事医生已被停职接受调查。

那么,是否真如该院神外主任所说,“下面的医院都这样”?据《看医界》了解,私下收受专家会诊费确实近年来在一些县市级医院屡见不鲜。

2019年2月,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三院骨外五科被举报在医疗服务中索要红包问题的举报信件,经查:2018年12月27日,某患者因四肢截瘫住附属三院,需要转院或外请专家手术治疗,经与患者家属协商决定外请专家手术治疗。术前,院患双方签订了外请专家来院会诊、手术协议书,协议书明确了手术时间及患者需要支付给外请专家的会诊费5000元。

齐齐哈尔市卫健委通报认为,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骨外五科未经医院财务科收取专家手术费,违反了原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导致患者家属认为附属三院骨五科索要红包多次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医院负有管理责任。经研究,给予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全市通报批评,责成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对骨五科有关人员做出处理。

无独有偶,据4月17日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江苏徐州沛县一位患者家属杨某诉称,2019年1月20日,他父亲在沛县中医院接受“腰椎间盘脱出症”的手术治疗。手术进行半小时后,主治医生吴成胜走出手术室,向杨帆等患者家属表示,由于医院技术条件达不到,现需邀请其他医院专家前来会诊,会诊金1.1万元,只接受现金,“转账都不肯”。

杨某认为,这不是所谓的“会诊金”,而是“变相索要红包”。他向当地12345投诉后,3月28日当天中午,医院转账退还了1.1万元。据医院方称,1.1万元费用并非“红包”,实际包含了会诊金、耗材费和设备折旧费三项费用,但院方未能提供此次会诊的相应手续凭证。

会诊费该怎么收?

目前体制内对于会诊费的定义及收取标准,在200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中都有明确界定,《暂行规定》中提到,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那么会诊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据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副局长徐毓才介绍,某省2011版(也是目前最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本地院际会诊(三级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100元/次,外埠院际会诊(三级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150元/次,至于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不过,公开资料并没有找到有权决定加收幅度的省级部门的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要按照政策规定收取,也就是按照100元/次或150元/次,可以开发票,而多收就不可能开出来发票。

这样的收费标准,在目前的情势下,很难说体现了医生的劳动价值,或许这也正是会诊费私下盛行的原因之一了。那么,是否有能体现医生劳动价值,又合理合法的办法呢?对此,卓壮超声医生集团创始人张梁平认为,私下收费问题很麻烦,专家会诊,以及医生多点自由执业,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平台,医生集团可以出一份账单,开服务费发票给患者,就可以解决这一尴尬困境。

不过,由于这一部分费用不同于私下收取的会诊费,对于医生来说,明明白白的收费自然是要考虑纳税问题,对此,博德嘉联医生集团创始人林锋做为共享医生执业平台的管理者,颇有感触。林锋认为,目前的部分医生的思维也是需要拓展和开放的。

“会诊费应该给到请求会诊的单位,而不是病人付给会诊医生,医生和病人之间,全世界都没有可以直接交易的。”林锋介绍,博德嘉联门诊部与兼职医生的合作,是医生给自己的劳动定价,“这个手术病人只要找你,这是你的本事,平台核算好成本、税务等,然后医生光明正大地获得合理回报。我们致力于为想走向市场的医生打造很好的落地条件,但有的医生提出,合作费用的90%甚至全部他都要拿走,不会考虑作为平台,运营需要成本,配套服务人员的成本以及税务等等。”

或许对于部分医生来说,对标当初走穴的“灰色会诊费”可以全部纳入自己腰包,会诊费没有理由要与平台分成,但最近连发多起关于会诊费的纠纷,也在倒逼医生思考新的执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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