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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圈流传,一则杀伤力巨大的通知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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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1 23:0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一份名为《关于报送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的文件在医药圈流传,而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办公室回应媒体采访称,确实发过该文件,文件附有品种名单。



据流传的集采文件显示,本次共52个品种被纳入报量目录,包括32个化学药品、10个中成药、10个生物制品。其中就包括备受关注的生长激素。



长春高新相关人士表示,根据该网传文件内容现在属于医疗机构报量阶段。目前浙江相关集采政策文件尚未正式出台,后续公司将积极跟踪政策变化情况,并充分总结前期经验,合理制订、优化应对预案。



同时,从以往情况来看,已经落地实施集采的省份,基本能实现以价换量的目标,且对公司业绩未产生严重影响。但受影响不只有长春高新。



通知显示,虽然名为第四批集采,目前处于医院报量阶段,最终集采名单以及集采规则等还需要正式招采文件出台。



2021年7月,浙江省医保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了一些药械带量采购的一些基本原则。其中,关于拟中选原则,浙江省明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通过质量和价格竞争,根据有效报价(按差比价规则折算后的“单位申报价”)、报价降幅或综合评分等产生中选企业和中选价格,具体方式在采购文件中明确。



同通用名、同剂型药品每组中选产品原则上不超过2个;有多家中选企业的,价格差异应公允合理。价格评审中如遇同一分组中有2个及以上企业报价(降幅)相同时,按照技术评审得分高低等因素确定。



在量的分配上,中选结果应体现量价挂钩原则,明确各家中选企业的约定采购量。分组进行的药品品种,如任意一组无中选产品,该组约定采购量可按照一定规则和比例被调整至其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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