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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百个药品因供应不足,被撤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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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9 20:0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27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对申请撤废药品取消中标挂网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第44批)”。


通知内容显示,近期有54家企业123个药品生产线改造、成本上涨、原料短缺、停产等原因提交撤废申请,无法保障我省医疗机构的正常供应。

为维护正常采购秩序,做好保障供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撤废后保障供应措施

本批次共123个撤废药品,其中107个药品平台有同品种、不同规格中标挂网药品可保障供应;有16个药品平台无中标,请医疗机构使用同功能主治的替代药品(见附件)。

近期省级短缺药品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通报的短缺预警药品尼可刹米注射液,5家挂网企业均反馈无法保障供应,现予以撤网,企业如可继续保障供应,请在撤网结果执行前发送保障供应承诺函至指定邮箱继续保留挂网资格。

二、其他事宜

为保障医疗机构正常采购,自2022年5月6日起,取消撤废药品的中标挂网资格,并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省医保局参照以下规则对相关企业进行诚信处理:

● 新增阳光挂网药品在1年内撤废的,1个药品给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撤废后1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1年至2年之间撤废的,按照每批次申请撤废品种数量处理;2年以后撤废的免于处理;

● 因药监局撤销批准文号、企业关停并转等原因造成无法供应的,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原则上可免于处理,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免于处理的,一经核实,对企业从重追加处理,执行前接受申诉质疑,2017-2018年公开招标企业确认接续品种申请撤废的,给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

对此次撤废品种,鼓励其他企业同功能主治药品申请阳光挂网,我省对性价比优于平台已中标挂网的药品实行免备案阳光挂网。

医疗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请及时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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