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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账重大改革!又一地禁止医保卡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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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7 12:03: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天津医保政策重大调整,个人账户不再注资管理,医保卡停止取现!


医保卡停止取现


近日,有天津居民通过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问询医保局:“去年医保卡里面个人交的部分可以取出来,从今年1月份开始不让取了,怎么回事?”

对此,天津市医保局回复称:自2022年起,个人账户资金不再打入银行卡,而是记入本人个人账户台账用于看病就医使用,即,每月28日不再有银行卡到账记录。历史年度已经打入本人银行卡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续取现使用。同时,2022年1月之前因银行卡“未激活”等原因,未成功发放的账户资金,待银行卡激活后,仍会正常发放。不打入银行卡的个人账户资金,只是更换了用途,并不会减少或减损,参保人员医保权益将得到有效保障。改革后,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除主要用于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看病购药发生的医保报销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费用外,还可以用于购买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自费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便捷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据了解,2016年6月2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曾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该政策十七条明确,自2016年10月起,医保经办机构按月将参保人员当月个人账户记账金额的70%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由参保人员自行用于补偿个人负担费用以及支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健康体检等费用。也就是说,通过这种注资管理的形式,参保人员可通过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按月自主提取。

但是,从今年1月1日起,这项执行已近6年的条款被废止。

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从政策上改变了天津医保个账的这种相对放开、灵活的属性。

该文件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再实施注资管理,除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外,可以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自2022年7月1日起,个账还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其在本市参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参加本市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在外地参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依据参保人员本人申请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该文件进一步明确,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医保个账,将专款专用

医保改革是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主要推进的一项工作,特别是职工医保个账改革,更是重中之重。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对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及适用范围进行了改革,进一步明确了个账基金“专款专用”的属性。全国各省市也以此文件为纲,出台了各自的落地措施。

其中,个人账户提现,被多地禁止。

青海省在《青海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中明确,个统筹地区不得擅自开通个人账户提现功能。

而作为为数不多仍能对个账提现的城市,北京日前也出台相关规定,拟对医保个账进行规范管理。

北京市在印发的《健全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中明确,将规范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健全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对个人账户全流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个人账户使用、结算等环节的审核,实现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总而言之,在本轮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后,但对于天津、北京这类城市来讲,实现了医保个账基金的专款专用,无异于增强了定点药店的含金量,使得当地的医保药店更加“名副其实”。

去特殊化,全国医保将更加规范、统一

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统一、规范是医保改革对外释放的强烈信号。从天津、北京、青海的出台的相关规定上看,医保“去特殊化”改革已经进入了冲刺阶段,全国医保“一盘棋”的局势,正在快速形成。

在医保用药上,2019版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明确提出,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规定,这项工作将在2022年,也就是今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消化工作,届时,全国医保目录将统一。

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在今年初提前完成了药品的调出和消化工作。

另外,全国统一的新医保平台正在陆续上线,进入2022年以后,全国已有多地宣布进行了医保系统的切换。

当全国统一的新医保平台真正建立起来以后,各省之间存在的信息孤岛将被破除,实现医保业务编码标准统一、医保数据规范统一和医保经办服务统一。

届时,异地就医将更加便捷,药品集中采购将更加低价,打击骗保也将更加有力,各省之间的药品经营管理更加趋于合理、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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