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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药品调出医保(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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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6 16:55: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大批药品将调出地方医保

1 地方医保清理第二批6月底完成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再度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40%增补品种的消化工作。 根据相关方面的进度安排,地方增补品种调出医保的时间表如下:1、重点监控目录药品率先移出医保目录;2、其余地方增补品种原则上在三年内完成清理,三年清理品种的比例分别为40%、40%、20%。 根据上述通知,今年已经进入地方医保清理工作的第二年,6月30日前,第二批40%的地方增补品种清理工作需要完成——也就是说时限一到,地方增补品种的清理工作进度将完成80%左右。 据赛柏蓝最新统计,截至目前,甘肃、宁夏、新疆、广西、浙江、陕西、云南、湖南、吉林、天津、河北、安徽、西藏、北京、重庆、江苏、青海、重庆、四川、河南等20多个省份已经落地执行地方增补目录调出政策。 据赛柏蓝此前梳理,2022年6月是多地地方医保清理的最后时限。 根据各地医保增补品种清理的进度安排,不久之后的6月30日、7月1日,大批药品将陆续调出医保。 2 2022年实现药品目录全国基本统一
差不多一年之前的2020年6月17日,国家医保局三部门也曾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2020年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级增补品种的消化。 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各地需要按要求清理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品种,推进用药范围的基本统一。 各地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目录调整职责和权限,各地区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调整医保用药限定支付范围,逐步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并建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评价规则和指标体系,健全退出机制。 日前流传的一份2021年医保工作要点亦明确:做好省级增补药品目录的清理消化,确保到2022年实现药品目录全国基本统一。 3 国家医保目录有进有出
在地方医保目录清理的同时,国家医保目录的常态化调整也继续启动,随着地方医保目录增补窗口的关闭,国家医保目录的意义不言而喻。 6月9日晚间,国家医保局发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新一轮药品目录调整的范围。 根据工作方案的规定,以下两类药品考虑调出国家医保目录: (1)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2)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重点考虑2016年1月1日前准入目录,且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家药品采购平台没有采购记录的药品。 根据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专家评审后,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一)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二)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三)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四)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五)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情形。 《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专家评审等规定程序后,可以调出《药品目录》: (一)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二)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三)其他不符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条件的药品。 我国医保目录从药品总量上来看一直有所增长,2000年一共有1535个品种,到2020年医保谈判后一共有2800个品种,增长82.4%,大约每年增补63个品种。 随着医保目录调整的常态化,一方面是保基础,一方面是鼓励创新,医保目录也开始有进有出。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年的医保目录调整中还规定,符合“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除外”这一要求的药品,有望增补进国家医保。 而根据今年的工作方案,地方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调整进国家医保目录的路径基本已经被关闭。 4 大批药品调出地方医保
云南 2020年7月1日,云南医保局发布《云南省超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药品消化调整方案》。根据上述方案规定的增补药品消化进度,目前消化药品工作进入到了第二年。 第二年消化药品340个,消化占比为40.621%,医保报销截至2021年6月30日24时;第三年消化药品162个,消化占比为19.355%,医保报销截至2022年6月30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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