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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二区带量采购第三批,又一省确定执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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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7 23:20:1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八省二区带量采购第三批中选结果,吉林也确定于 8 月 1 日前全面实施。






今年 5 月5 日,“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公布,此前,辽宁省已定于 2022 年 8 月 1 日零时开始执行第三批“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本月 6 日,“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四批药品发布采购公告,19 日宣布开始价格信息采集(见 MRCLUB 历史消息:18个品种开始价格信息采集!“八省二区”带量采购第四批最新进展)。

“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的由来

“八省二区”省际联盟带量采购目前联盟省(区)包括黑龙江、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四川、西藏自治区、海南、青海、贵州等十省(区),各委派代表组成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代表 10 省(区)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八省二区”省际联盟原为“六省二区”省际联盟,成立于 2020 年 9 月底,联盟省(区)包括四川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2021 年 1 月 11 日,“六省二区”第一批药品带量采购文件发布,本次由四川省医保局承担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正式拉开这一省际带量采购联盟的帷幕。

2021 年 5 月21 日,该省际联盟发布《关于印发八省二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省际会商联动机制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吸纳贵州省、青海省加入省际会商联动机制成员,“六省二区”药品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省际会商联动机制更名为“八省二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省际会商联动机制,简称“八省二区”省际会商联动机制。

“八省二区”省际会商联动机制由有条件的牵头省份按照全国行政区划排序每年轮换一次,采购清单和采购规则由“八省二区”医保局共同商定,“八省二区”内各成员省是否参与不强制,“八省二区”外的省份参与不限制。

按照说明,将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八省二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原则上每年以“八省二区”名义开展两批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1 年上半年,完成四川局牵头的第一批 17 个药品和冠脉扩张球囊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并做好结果的执行,启动内蒙古局牵头的冠脉(PTCA)导引导丝项目和黑龙江局牵头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2021 年下半年启动内蒙古局、四川局牵头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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