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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瑞行贿案涉事子公司销证退市,多家销售公司成“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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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 18:38: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对带金销售打击力度加强,医药贿赂将追责至药企,恒瑞行贿案涉事子公司拟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旗下多家销售公司被“整肃”。
恒瑞行贿案涉事子公司拟注销

7月29日,江苏省药监局接连发布两条公告,注销江苏九正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拟注销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公告显示,经南京拓弘医药有限公司书面申请,江苏省药监局注销江苏九正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苏AA0250063);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江苏省药监局拟注销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苏AA5180002),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07月29日至08月04日。
医药观察家网注意到,拟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正是前段时间恒瑞行贿门爆发的导火索。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500万,是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营销公司,专门从事恒瑞医药集团生产的麻醉、镇痛、呼吸及肝病领域的药品营销推广。
今年4月份,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丽水市中心医院原麻醉科主任雷李培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雷李培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此外,其违法所得人民币三百三十一万四千八百二十八元被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而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正是该案件的主要行贿方之一。据医药观察家网梳理,雷李培曾多次收受来自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贿赂和回扣共计240.8万元。
行贿事件被曝光后,多家媒体历数了近年来恒瑞卷入的行贿案件,并指出恒瑞医药销售费用不合理的问题,据媒体报道,2019年恒瑞全年营业收入为233亿元,销售费用为85亿元,销售费用占收入比达36%。
2020年5月12日,恒瑞医药发布澄清公告称,该事件是子公司员工个人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但也反映出公司管理方面 存在漏洞。目前,相关人员已离职,子公司责任领导已被调离岗位。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目前不存在相关诉讼。今后,公司将吸取教训,加强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澄清公告也披露了恒瑞医药2019年的销售费用,费率是36.61%。公告称,根据同花顺(141.880, 4.28, 3.11%)数据,公司销售费用率在沪深股市医药制造业230多家公司(含原料药公司)中,位列第85,处于行业居中水平。
医药观察家网查询发现,近期,恒瑞动作不断,旗下多家医药销售公司接连被清算、吊销和撤资。此外,还出现了高管集体离职事件。
恒瑞旗下多家销售公司被“整肃”
天眼查显示,7月16日,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就已经进入了清算高风险状态,清算组成员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刘传光。据了解,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发生的,也就是说,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早在7月中旬就已成为“弃子”,现在江苏省药监局拟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已进入后续收尾阶段。

恒瑞还对旗下另一家销售公司江苏科信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撤资,取而代之的投资方变更为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天眼查显示,变更后的江苏科信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为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100%控股,而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又由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只是从子公司变为孙公司,本质上换汤不换药,但业内人士认为,这样做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假使将来江苏科信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出了问题,受牵连的只能是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而居于幕后的江苏恒瑞医药则可以金蝉脱壳。

4名高管齐辞职
值得注意的是,恒瑞医药在一系列调整下还传来了高管变动的消息。

7月24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称: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蒋新华、孙辉、刘疆、李克俭先生的辞职报告。蒋新华、孙辉、刘疆、李克俭先生因年纪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蒋新华、孙辉、刘疆先生仍在公司工作。本次人事变动不会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开展。业界猜测,上述4名恒瑞高管辞职或为减持,“辞职了,可以不受限制减持了。”
医药贿赂将追责至药企,销售合规化转型势不可挡
事实上,恒瑞近期对旗下子公司的一系列“整肃”行为,源于国家对带金销售打击力度加强。
以往医药行业收受贿赂事件中,受处罚的往往是受贿医生,行贿者如医药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则或者未被充分追究责任或者主要惩治直接行贿的工作人员或代理机构,医药企业则可以“断臂求生”。
国家医保局委托的相关课题组提供的数据显示,涉案企业数量多,在裁判文书上检索,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中,超过一半的企业有涉案记录;其中涉案最多的一家医药企业7年涉案47起,这还不包括被市场监管总局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例。涉行贿案的百强企业中,只有4家被定为“单位行贿罪”,但只处罚了直接责任人,未处罚单位和企业负责人。
而今后,行贿企业也将受到处罚。
6月5日,国家卫健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对涉案的医药产品经营者给予回扣的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对受到行政处罚的涉事企业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探索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
7月2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将追责至药企,经销商可能跑路,但是最终药企可以作为溯源,作为责任主体来承担责任。意见提出将按照医药企业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医药企业失信情况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次,严重者将失去全部药品的挂网、投标以及配送资格,并被纳入打击“欺诈骗保”范围。
恒瑞作为国内龙头药企,对政策的敏感度可想而知,此次率先“整肃”旗下销售公司、开启销售合规化进程,无疑是一个信号,国内药企销售合规化转型必须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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