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gba(0, 0, 0, 0.9)]1月2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1月5日。
[color=rgba(0, 0, 0, 0.9)]文件显示,该中心将会同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实施开展部分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工作。
[color=rgba(0, 0, 0, 0.9)]采购品种包括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的98个品种。其中: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第二批12个品种、第三批25个品种、第四批10个品种、第五批12个品种,山东省首批药品集采1个品种、鲁晋省际联盟药品集采38个品种。
[color=rgba(0, 0, 0, 0.9)]本次接续采购周期2年。采购周期内,若中选产品在外省集采产生更低中选价格的,企业应于30天内按外省集采最低中选价格及时申报联动。对于本次接续采购未产生中选产品的品种,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定期监测通报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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