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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大品种不集采,强制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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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5 19:24: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浙江省金华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金华市第一批药品带量采购的公告》,29个大品种采购量公布:头孢曲松钠、阿卡波糖、缬沙坦。。。
对于第一批带量采购目录的形成,官方表示是根据2018年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上采购数据,按同通用名(规定剂型、规格、质量层次)采购总金额排名前列的药品(剔除国家4+7谈判药品、国家监控目录产品等),统计2018年的采购量,测算2020年预计采购量(按2018年度采购量的60%统计)。 并由金华市采购联盟初选推荐专家组推荐20个左右具有一定竞争性的品种,最后由市采购联盟审定谈判专家组确定第一批带量采购的品种和采购数量。 ▍20 个药被强制退货 根据金华市此次的目录目录,重点监控的品种已经被排除在集中采购之外,也就是说起码在一年内再也不会规模化使用了。重点监控药品在医院的使用遇到了比较大的危机。 据医药代表消息,在苏州市卫健委发布了《苏州市第六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苏州的目录包括 20 个品种,和国家版一致。 在目录发布之后,已经医药人接到商业公司通知,自己列入目录的产品被要求清退。据说大部分品种在苏州市面临这种处境,即使未销完也被强制退货。 ▍降幅不低于10%,不得高出现行医院采购价 回到金华市的此次集采,文件给出了确切的采购量,相应的就要求药品在价格方面做出下调,也就是降价。 这份文件显示,药品生产企业的报价应包含所有税费在内的价格,包含配送费用;同时以现行浙江省医保支付标准计算,药品降幅不得低于10%,本次报价不得高于金华市所有医院的实际采购价格(包括以其他方式降低价格的);另外参与报价的生产企业均视为承诺其药品可作为替换备用,保证能够及时替代被撤销药品。 金华市强调,如违反上述原则,报价按无效处理。降价是个关键因素,据《第一批药品带量采购评分标准》显示,按本次报价从低到高排名,排名第一得25分,第二得20分,第三得15分,第四以后得10分。不过金华表示本次药品带量采购价格不联动。 ▍回款不超过30天 和以往的带量采购相似,金华市也要求企业保障供应,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质量和供应问题的入围企业应承担药品替换产生的额外费用,否则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相关失信企业所有产品两年内不得在市采购联盟所有成员单位销售。 与此同时也要求采购联盟成员单位要提高回款率,应按照协议规定及时与企业结算,从收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 在医保支付方面,要求各医疗机构使用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同一谈判品种的药品,高于医保支付标准部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仍按原医保支付标准支付。医保定点药店按实际采购价格上浮不超过15%的价格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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