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正式取消了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维生素C注射液(2ml:250mg)在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中的中选资格。
作为此次被取消资格的企业,河南润弘制药并非行业新兵。这家成立于1970年、总部位于河南新郑的现代化制药企业,是国内目前最大的小容量注射剂生产企业之一。 润弘制药不仅拥有230余种药品批准文号,还建有“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主导产品“长春西汀注射液”曾在国内首研上市,并荣获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这样一家具备较强研发与生产实力的老牌药企,此次因价格联动出局,无疑给行业带来了更强烈的震动。
政策何时敲定? 这一政策的执行早有铺垫。5月23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通知,明确根据国家药品价格治理要求,开展省级集采中选产品联动价格信息的查看及确认工作。
广东联盟的“价格联动”规则非常直接:只要中选产品在全国其他省级集采中出现了更低的中选价格,广东联盟的中选价就必须自动拉低,且同企业符合差价比价关系的其他中选产品也要一并“就低差比”。 面对这种“全国最低价联动”,企业只有两条路: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联动价格;或者拒绝确认、申诉被驳回。
一旦选择不接受,后果就是直接取消中选资格。润弘制药正是因未能接受差比后的联动中选价格而遗憾出局。
非集采药也迎“红黄标”
广东的“动真格”并非孤例,全国范围内的药品价格治理正在形成一张严密的网。在省级集采层面,多地都在建立价格联动机制。
例如,重庆医保局明确规定,若国家集采与联盟集采品种重叠,将按国家集采中选价格执行,实现价格“托底”。
更值得注意的是,价格管控的范围已延伸至非集采药品。由河北、浙江、广东等地共同起草的《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共识》提出,未开展集采的品种,将以过评同通用名药最低挂网价的1.8倍作为“黄标”预警,3倍作为“红标”预警。五一过后,多省已开始实施这一政策。
这意味着,无论是集采中选药还是非集采药,药企都已经没有了“价格避风港”。
在“全国一盘棋”的价格治理体系下,企业必须适应“以价换量”的新常态,任何试图维持高价或区域价差的行为,或将面临被市场清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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