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显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湖南省省积极参加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五省市(以下简称“五省市”)第一批常用药品联合带量采购。现将联合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公布。
其中,药品范围为五省市第一批常用药品联合带量采购湖南参与的中选药品。
这份文件要追溯到10月14日《重庆市 贵州省 云南省 湖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一批常用药品联合带量 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文件显示,此次采购主要涉及多个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且竞争较为充分的常用药,包括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头孢他啶、泮托拉唑钠、左卡尼汀、盐酸川芎嗪、奥硝唑氯化钠、雷贝拉唑钠等。但进展到最后,仅确认了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头孢他啶、泮托拉唑钠在内的15个品种。
最终入选湖南省联合集采的药品共有七个,分别为左卡尼汀、盐酸川芎嗪、生长抑素、玻璃酸钠、雷贝拉唑纳、溴已新、噻托溴铵;共有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卫材(中国)药业有限公司中选。
2 外企参与度较高
按照五省市此前的文件,联合集采品种分为两个质量层次,报价要求不得高于目前执行的全国最低价。
第一质量层次:专利药、原研药品、参比制剂、化学药品新 注册分类批准药品和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获得欧盟 CGMP、美国FDA、日本JGMP 认证证书并出口欧、美、 日主流市场的国产药品。
第二质量层次:除第一质量层次外的其他进口药品和国产仿制药。
从湖南省的公布的中选药品供应表来看,23个产品中,有8个产品为第一质量层次,比起全国集采外资药企全面退场的结果,此次五省市带量采购,跨国药企的参与度相对较高。
这跟五省市的执行规则有一定关系,比起其他省份的带量采购方案,五省联盟将监控非中选和未纳入带量采购产品,并设置了违规名单,给予一定的处罚和惩戒。
未中选产品和未纳入带量采购同通用名同给药途径的产品全部纳入监控管理,其采购量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历史采购量,不得超过中选药品采购数量。
这意味着,相关部门集中监控未中选产品的采购量,未中选企业很难通过放弃中标,集中拓展医院市场、积极推广来获得销量,因为未中选品种的采购量不得高于中选药品采购数量。企业唯有积极降价,努力争取中标,来保住市场。
这一点在湖南省的采购文件中也可以很清晰的看出:中选药品通用名下其他企业未中选药品,执行湖南省药品挂网相关规定,且第二质量层次挂网价格不高于第一质量层次中选价格重新申请挂网,并纳入带量采购监测目录管理,未按要求申报或未申报的企业视为放弃相应药品的挂网资格。
此外,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在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约定采购数量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应该继续以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计划采购量以外的用量,医疗机构可根据临床需要,采购价格适宜的未中选药品,但中选药采购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同通用名同招标剂型所有药品同期采购总量的70%。
为鼓励公平竞争,进一步发挥带量采购引导药品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作用,如未中选药品的价格主动调至同质量层次同通用名中选药品最低中选价及以下的,对应中选药品完成采购量后,该未中选药品不受上述约束规定限制影响。
对企业来说,一旦中标,不但获得对应的采购市场,还可以通过相应规则限制竞品的销量,更有机会拓展中标外市场,因此也有了更大的动力降价来取得中标资格,这也使更多企业参与到价格战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