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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第五批国采,执行时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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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6 16:33: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确定!第五批国家集采中标结果,9月15日起开始执行

01
新疆确定执行时间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和重庆十省联盟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新疆第五批国采从2021年9月15日起开始执行。
同时,该通知对于第五批集采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8月25日前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医药机构在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平台通过有效印章签订“三方采购协议”;
(2)8月30日前将30%预付周转金拨付到位,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照中选药品的中选价格和约定采购量明确采购预算;
(3)9月10日前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将中选产品运输至各地配送企业库房;
(4)9月15日前医药机构要将中选产品采购入院。
据相关华招网查询发现,新疆在第五批集采中选结果公布后已经发布多个文件,也是首个确定执行时间的省份。
近段时间以来,已经有12省市发布关于第五批集采的最新消息,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徽、江西、新疆、贵州、上海、广东(具体点击《第五批国采中选药品,开始挂网》)、黑龙江、辽宁、海南、江苏、北京(具体点击《第五批国采中选品种,这些省份已挂网》)。
02
  
五轮国采,品种、规则回顾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各类药品。
从2018年“4+7”试点到现在,国家集采的规则不断完善,频率也逐步趋向稳定。每轮集采都成为热点,并不仅仅在于药品品种的不同,其背后规则的变化也是值得关注的重点。
通过梳理发现了以下不同:
一、采购品种

每轮集采最直接的不同就是中选结果,从已经开展的五批国采结果可见,中选药品累计218种,平均降幅超50%。
其中,药品的品种剂型也在不断丰富。最明显的属于第五批集采,注射剂数量达到史上之最,接近中选品种的一半,此前,口服常释剂型一直是国采的重点关注对象。第四批国采中,吸入剂首次被纳入;第三批国采中,纳入口崩片、口服溶液剂、滴眼剂、颗粒剂;第二批国采中,纳入了缓释控释剂型和咀嚼片。
二、采购周期
(1)“4+7”,集中采购以结果执行日起12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
(2)第二批国采,4家及以上企业中选的品种采购周期为3年(1家1年,2家或3家2年);

(3)第三批国采,采购周期逐渐稳定,之后的两批国采也维持本次采购周期规定,即:中选企业数小于等于2家,原则上为1年;中选企业数为3家,原则上为2年;中选企业数大于等于4家,原则上为3年。
三、企业获得拟中选条件
(1)“4+7”试点阶段,单家企业中标,即价格降幅最大的申报企业拟中选;

“4+7”扩围阶段,申报价不高于“4+7”中标价的前提下,确定同品种报价最低3家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申报企业不足3家的,以实际为准)。
(2)第二批国采,基本确定了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的条件,即满足1.8倍的熔断机制、大于等于50%的降幅单位、可比价小于等于0.1元三个条件之一。
每轮国采确定入围企业数量不一。

首轮4+7集采:11个试点城市,25个品种,只允许最低价企业一家中选。

4+7扩围:覆盖25个联盟地区,最多允许3家企业中选共享约定采购量的70%(1家50%、2家60%);
第二轮集采:全国参与,32个品种,最多允许6家企业中选,4家及以上企业中选的品种采购周期为3年(1家1年,2家或3家2年),4家及以上中选的共享约定采购量的80%(1家中选50%,2家中选60%,3家中选70%)。
第三轮集采:全国参与,55个品种,最多允许8家药企中选,4家及以上企业中选的品种采购周期为3年(1家或2家,1年;3家,2年;4家及以上,3年),4家及以上中选的共享约定采购量的80%(1家中选50%,2家中选60%,3家中选70%)。
第四轮集采:全国参与,45个品种,最多允许10家企业中选,4家及以上企业中选的品种采购周期为3年(1家或2家,1年;3家,2年;4家及以上,3年),4家及以上中选的共享约定采购量的80%(1家中选50%,2家中选60%,3家中选70%)。
第五轮集采:全国参与,61个品种,最多允许10家企业中选,4家及以上企业中选的品种采购周期为3年(1家或2家,1年;3家,2年;4家及以上,3年),4家及以上中选的共享约定采购量的80%(1家中选50%,2家中选60%,3家中选70%)。

随着拟中选企业规则的而不断变化,供应范围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成为国采的宾客,药品质量问题也得以规避。
03
  
第六批国采,一批大品种已符合条件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钟东波曾公开表示,接下来将要常态化国家药品集采,按照一定数量和金额来设定标准,达到标准的话,就启动新一批的集采,大概一年两批左右。
根据此前五轮六批的规则,第六轮国采或将开启。根据前五批国采的规则规律,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的条件或将仍是——满足1.8倍的熔断机制、大于等于50%的降幅单位可比价小于等于0.1元三个条件之一。
从竞争充分的维度来看,此前,微信公众号“药春秋”梳理的一份名单中,一些大品种已经符合规则,包括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盐酸美金刚片、维生素B2片、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硝苯地平缓释片、利巴韦林片等。
日前,湖北医保局发布的《关于邀请参加中成药省级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函》在业内流传。湖北表示“拟对中成药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并邀请其他省市共同参与组成省级跨区域联盟开展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与此同时,业内又流出一份《国家组织胰岛素集中带量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指出,在今年9月份将启动胰岛素集采相关工作,2022 年初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

一时间,中成药以及胰岛素进国采的声音甚嚣尘上。据悉,虽然国家集采的品种选定仍然集中在有厂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化学药,但是地方集采已经开始将中成药、生物制剂(胰岛素)纳入集采范围。根据赛柏蓝此前不完全梳理,截至目前,已经有湖南、河北、江西、湖北武汉、福建三明等省市均已开展相关品种的试点采购。
目前来看,中成药或者胰岛素是否会进入国采、新一轮国采的规则是否改变,我们尚且不能下定论,但不论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都将对企业产生不小的影响,值得医药人持续关注。
在第五批国采中选结果公布之际,《央视新闻》就曾报道,预计今年10月患者可用上降价药品,也就意味着10月份正式执行集采中选结果。目前,新疆已经确定了执行时间,相信其他省市的步伐也会尽快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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