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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下令,给药店建立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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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6:5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安徽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个政策或将对医保药店产生较大影响,信用等级较好的医保药店将获得相应激励,如减少检查频次,提高医疗保障基金预拨付额度等;反之,则将被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
不得不说,此《征求意见稿》一旦实施,不同信用等级的医保药店获得的待遇将天差地别。
医保药店将有信用档案

《征求意见稿》指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依规,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医疗保障领域信用信息,对信用主体进行动态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确定医疗保障信用等级,实施信用监管、信用奖惩措施,以规范信用主体医疗保障行为的管理活动。
信用管理活动包括信用承诺、信用档案、信用评价、信息公开、结果应用及监督管理等。
而信用主体分为机构和个人两类。机构类信用主体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承办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药械集中采购的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其他参与医疗保障活动的机构。
个人类信用主体包括: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的医师、护士(师)、药师等专业从业人员;参保人员;其他参与医疗保障活动的个人。
安徽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托医疗保障信息化平台建立医疗保障信用智慧监管模块,以数据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围绕信用管理的全流程,整合医疗保障领域各种信用信息资源,健全医疗保障信用信息数据库,设立信用主体的信用档案、管理模块,实现信用信息的电子化采集、记录、存储和应用。
政策实施以后,医保药店也将有信用档案了!

根据规定,医疗保障信用档案由信用主体的基础信息、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构成。其中,失信信息包括:信用主体在医疗保障领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服务协议等,受到县级及以上医疗保障部门及其授权委托的机构处理;涉及医疗保障领域的纪检、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处理的失信信息;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相关失信信息。
此外,信用主体的失信信息由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各类执法检查和督查活动、以及群众举报、书面及网上投诉等调查,依据不良行为事实确定,对信用主体的失信信息进行系统录入、审核、确认等程序完成信用信息的归集。


药店信用好,有政策红利
有了信用档案之后,当然还要在实际中进行应用,对此,安徽省也有相应规划。
《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引用信用评价结果,对于等级不同的信用主体确定不同抽查比例,对不同评价结果实施不同奖惩措施。
对信用等级好的信用主体,医疗保障部门可给予以下激励:
1.在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宣传;

2.对机构类信用主体,在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查中减少检查频次,提高医疗保障基金预拨付额度等措施;

3.对个人类信用主体,提供信用就医、容缺受理服务等措施;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对信用等级差的信用主体,医疗保障部门可给予以下惩戒:
1.警示约谈,要求限期整改;

2.在医疗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机构类信用主体失信信息;

3.将机构类失信信用主体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增加检查频次;

4.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

5.个人类信用主体中的医务人员暂停医保服务资格,参保人员改变医保结算方式等方面给予惩戒;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拿医保药店来说,信用等级好的医保药店,不仅可以获得医保部门“官方”宣传机会,更有减少检查频次,提高医保基金拨付额度的政策红利,在医药分开的大趋势下,且医保统筹基金向医保药店开放的时机,可能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更好的发展机会。
一旦落入信用等级差的行列,警示约谈、限期整改都是常规操作,重点监控、增加检查频次也是常规手段,公开失信信息会造成影响药店形象。不过,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这可能会让采购方重新对药店进行评估,也可能会进一步影响到药店的经营,以及在行业里的口碑,长此以往,或将对药店产生致命影响。
另外,《征求意见稿》强调,医疗保障部门应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发展改革、大数据、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份信用档案可能会影响到药店的方方面面。
不过,信用评价应主要依据信用信息中可量化指标。鼓励采用信息化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实现信用信息的动态考评,实时评价。
而失信行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符合规定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允许信用修复,经做出失信认定的医疗保障部门获准,可停止失信记录公示和重塑信用的行为。
政策也并不是对失信主体就一棒子打死,失信后如果能够及时进行信用修复,依然有机会重塑信用,也有机会修复受损形象,及时关注自己的信用档案和信用等级,也能更好的获得相关部门的社会对药店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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