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的公告,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正式启动,将于6月23日开标。
本次公布的采购目录中共有58个品种,较此前进行报量的60个品种减少2个,分别为米非司酮口服常释剂型和卡贝缩宫素注射剂,经过调整后注射剂品种仍占本次国采采购品种半数。 01采购品种目录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涉及62个品种(以品种序号区分),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相应比例采购量汇总值(万片/万粒/万袋/万支等)及最高有效申报价(元/片、粒、袋、支等)。
02约定采购量1.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以年为单位。 2.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由各地确定。 3.各品种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1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2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3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4 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80%。 其中:阿奇霉素注射剂、氟康唑注射剂型、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莫西沙星滴眼剂、替硝唑口服常释剂型、头孢呋辛注射剂、头孢曲松注射剂、头孢他啶注射剂、头孢唑林注射剂型、左氧氟沙星注射剂型、布地奈德吸入剂,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1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4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2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3 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4 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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