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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宣布:52000家药店开售降价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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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1 17:06: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医保局宣布,已有5.2万家定点药店开售国家谈判药品(谈判成功的药品均价降幅过半),处方红利进一步流向药店。 5.2万家药店,开售谈判药品 国家医保局召开发布会对外宣布,截止2021年5月31日,92个药品在全国8.4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其中定点零售药店有5.2万家,占比达61.9%。 国家医保局指出,本次组织企业报送的配备信息共涉及92个药品,均为2020年谈判新增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从品种看,富马酸伏诺拉生片等5个药品在全国32个省份(含兵团)均有配备,73个药品覆盖省份已超过20个省份。 据悉,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119种谈判成功,包括96个独家药品,谈判成功率高达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均价降幅过半。 早在今年4月份,国家医保局就组织专家从2020年新增的谈判药品中筛选出首批19种临床需求迫切,可替代性不强的药品,安排相关企业报送了已配备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信息,并开通公众查询渠道,以方便有需要的参保人就医购药。 与4月份第一批配备机构数量相比,19个临床急需药品配备机构数量从3324家增加到5572家,增幅达68%。 此外,国家医保局还明确,下一步,医保局将继续扩大谈判药品报送范围,优化报送程序,健全定期发布机制,加强指导调度,通过持续更新发布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推动谈判药品落地。 将药店纳入,破解“进院难”问题 为确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提升其保障供应水平,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今年5月1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这也标志着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朝着多元化方向迈出了一步,这对于破解谈判药品“进院难”、推动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改革等,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同时,《意见》还指出,要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市场化程度高、服务灵活的优势,与定点医疗机构互为补充,形成供应保障合力。 各地医保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遴选标准和程序,将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并且满足对所售药品已实现电子追溯等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退出机制,适度竞争、有进有出、动态调整。 与普通定点零售药店相比,对符合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如下:一是信息化方面。定点零售药店要与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等对接,确保药品、医保支付等方面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沟通。二是药品管理方面。部分谈判药品对储存有特殊要求,定点零售药店需建立符合要求的储存、配送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同时,配备专业人才对患者合理用药进行指导,确保临床用药安全。三是医保基金监管方面。定点零售药店应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对患者身份进行核实,确保“处方患者”和“实际用药患者”一致,堵塞“欺诈骗保”漏洞,确保基金安全。 加速处方外流,利好零售药店 国家医保局早就明文指出,零售药店相较于医疗机构,具有数量多、服务人数广、便利性强等诸多方面优势,在保障药品供应、提供药品咨询、指导合理用药、普及健康知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账号特约撰稿人码万祺曾撰文指出,目前,越来越多的省份和地市推出了“双通道”模式,利用零售药店的灵活性,加快在院外提供已纳入医保的高价药。 他认为,受“国谈高价药”双通道政策落地加持的药店,在综合被监管上,更加合规。这样,与普通药店进一步挖宽护城河。业务内涵、运营优秀的药店身价倍增。 从目前形势来看,国家相关部门正在不断完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结算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发展。 在由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主办的2021星辰会上,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小川就谈到,今年5月份,国家医保局出台了“双通道”的文件,目前来看,该文件是未来处方外流的破局之举,先试试水,看看药店的服务能力,下一步可能是完整处方外流。 他表示,一旦处方外流,第一桶金一定是院边店。同时,未来处方外流,批零一体化的企业会有绝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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