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山东医保局发布关于将部分药品调出《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通知》显示,自2020年7月1日起,将属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范围的9种药品统一调出省药品目录,不再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对其余省增补品种的3年消化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被调出目录的9个品种分别是: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脑苷肌肽、奥拉西坦、曲克芦丁脑蛋白水解物、复合辅酶、丹参川芎嗪、胸腺五肽、核糖核酸Ⅱ、脑蛋白水解物。 《通知》要求,各统筹地区要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不得搞政策变通,也不得自行变更调出时限。各级医保、工伤经办机构要及时更新维护医保信息系统药品数据库,做好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对接,确保如期顺利实施。 附调出的部分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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