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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托管再升温 能否化解高药价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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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09:18: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康美药业接连发布公告称,已与多家医院达成药房托管合作。一时间,“药房托管”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而除了康美药业,南京医药、白云山等众多药企也纷纷涉足医院药房托管业务,而且范围正在加速扩大。
  事实上,“药房托管”并非新兴产物,早在2001年,三九集团就成了第一个吃螃蟹者。此番“药房托管”再次升温的背后,是药品零差率、取消以药养医等一系列措施的推行,使得药房逐渐从收入部门变为成本部门。那么,对普通百姓而言,“药房托管”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焦点一:

  药房托管为何再升温?

  根据康美药业的公告,自今年1月31日以来,截至目前,康美药业共托管了81家医院的药房。其速度之快和范围之大引人关注。

  所谓药房托管,是指在不改变医院对药房所有权的情况下,委托企业对药房进行管理。即保持药房法人地位、产权、人事关系不变,将药房委托给经营能力较强、实力雄厚的药品企业进行经营,托管企业负责全部药品的采购、配送和日常管理,并按合同规定给医院上缴利润;医院不再负责药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只对其进行监督。

  据了解,2001年时,三九集团成了第一个吃螃蟹者,与柳州市中医院、扬州市中医院等7家医院药房签订药房托管合同,开了国内药房托管的先河,当时被誉为是“医药分家的有益探索”。此后,由于受制于医院人事分配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药房托管陷入停顿阶段。2005年开始,沉寂的药房托管逐渐复苏,到2007年,南京市已有200多家医院实行了药房托管,所有的一级医院和50%的二级医院的药房都进入了“受托”之列。

  不过,此后药房托管又陷入了沉寂。而在近期“医药分开”的大趋势下,药品零差率、取消以药养医等一系列措施的推行,使医院对药品的利益诉求发生变化,药房对许多医院的重要性逐渐减弱,已逐渐从收入部门变为成本部门。在广东省卫计委副主任廖新波看来,正是由于这一角色的转变,使得药房托管从去年以来又逐渐重新开始升温。

  “分家,医院过不了;不分家,又管不好。于是,药房托管应运而生。”有医药行业观察人士指出,过去,药品从生产厂商到销售终端要经过众多中间环节层层加价,在进入医院之后,国家允许医疗机构可以再加价15%,因而药房是医院的利润来源之一。但在新医改的背景下,政策上有实施“零加成”的趋势,这就意味着,医院如果继续持有药房,则药房将从利润来源变为成本,因为医院要支付药房人员工资等。而将药房托管出去,医院只是换了一种方式赚钱。

  据了解,医院和药企的合作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每个月收取固定的托管费,药品销售费用归医药公司;另外一种是医药公司负责药房经营,并按药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返还给医院。

  上述人士表示,叫了这么多年医药分家,但一直没有动静,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药费是医院收入中不可缺少的一块,在补偿机制没有建立和政策没有健全之前,如果“一刀切”,硬性把药房从医院剥离,医院的正常运转就会受到影响,进而波及整个医疗产业。而药房托管被认为是医药分家的过渡模式,是临界点,医院会在过渡过程中摸索、寻找新的赢利点,一旦医院不再对药房有依赖性,医药分家将时机成熟。

  焦点二:

  药企为何如此热衷?

  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承接药房托管的企业有29家。而自去年开始,药房托管逐渐升温。

  对于药企争相在医院药房“跑马圈地”,业内分析师指出,对药企而言,不仅可以降低流通成本,也可以获得稳定的终端客户,未来面临的竞争风险、降价风险就很小。“中国的医院终端占据药品80%的销售规模,拿下药房经营权,意味着掌握了主流用药终端,将是一次利益最直接、商业蛋糕重新或最后一次得以划分的圈地运动。”
据商务部发布的《201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数据,2012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达1.11万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其中,药品零售市场销售总额达2225亿元,同比增长16%,增幅回落4个百分点。而医院药房的市场份额接近80%,即存在超8000亿元的潜在利益。
  康美药业公告显示,根据其与普宁市人民医院等9家医院签订的《医院药房托管协议》,合作期限15-20年。合作期间,9家医院所用的所有药品统一由康美供应和集中配送,康美保证医院的临床用药需求和所有供应的药品质量;医院负责制定《医院用药目录》;康美保证医院急救药品等特殊药品24小时供给。

  上述分析师指出,以前一家医院有十几或几十家商业公司供货,而未来其代理的产品只有通过康美才能进医院。这9家医院收入合计超过12亿元,若按照其中45%-50%是药品收入计算,康美配送药品收入大约6亿元,抛开每年20%以上自然增长,假设5%-10%净利率,每年可带来净利润3000万-6000万元。

  根据医药观察人士史立臣的分析,以康美药业为例,其通过托管医院药房可谓收获颇多:一可以垄断托管医院药房的进销存,降低药品交易成本,形成药企新的利润增长点;二可以打击竞品,甚至为竞品进入托管药房设置屏障;三可以放大药企自身产品的销量;四可以延伸产业链,强化药企在产业链上的地位和作用;五可以获取垄断利益,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六可以充分参与当地的公立医院的改革,为保障自身利用铺好路。

  除了可观的利润,药企热衷托管医院药房还有深层次的考虑:如果国家真的实行医药分家,把药房从医院剥离出去,希望能够通过先行一步的优势,优先获得这些药房的经营权,占领终端市场。

  焦点三:

  能否化解高药价弊端?

  医药不分家,一直被认为是造成老百姓看病贵的重要因素。而被看作是医药分家过渡模式的药房托管,能否化解高药价?

  对此,有人认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药品价格、就医成本。因为政府进行“药房托管”改革的目的,是要将医院药房的经营权分离给医药经营商,从而切断医生和药商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达到杜绝“大处方”和商业贿赂,遏制“药价虚高”的目的。

  但也有不少人认为,“药房托管是披着羊皮的狼”,药房托管只是药房的管理者改变了而已,并没有真正地“医药分开”。廖新波便表示,托管方只有一家医药公司,一对一、一对多的模式造成托管方一家独大,绝对的垄断或导致绝对的腐败。

  据了解,对医院药房进行托管的医药公司,都是规模相对较大、经营能力较强、实力比较雄厚的医药公司。有人担心,如果某一地区任凭少数几家大公司操纵药品市场,就可能会形成价格同盟,抵制政府降低药价的政策。而相对垄断的医院药品市场也为“价格同盟”制造机会。而且,实力雄厚的医药公司正是因为看中了相对垄断的医院药品市场,才会不遗余力热衷于托管医院药房,哪怕是给出医院高达50%的利润上缴,甚至是暂时的亏损。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肯定受损害的依然是广大患者的利益。

  此外,在医院药房未实施托管之前,药品流通过程为:生产商-中间商-医院-医生-患者。药房托管之后,医院全部药品的采购由一家受托企业负责,受托企业直接从药厂进货,药品流程变为:生产商-中间商-受托企业-医生-患者,并未减少了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对药品价格虚高并不构成威胁。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胡善联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药企托管医院药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因为目前医院并没有与药房完全独立。而在药品需求目录、采购环节的腐败有可能更严重。同时,药房托管后就变成了社会性质的零售药店,随之增加的税收难以将药价真正降下来。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微观经济研究室主任朱恒鹏也表示,医院将药房托管出去,并没有改变以药养医的模式,因而,医生的处方模式也很难改变,医生仍有拿回扣的动力,这样一来,高药价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控制。

  “药企和医院一旦形成利益共同体,试图通过医药分开来解决看病贵问题的药房托管,实则是"披着羊皮的狼",垄断与腐败会愈演愈烈。”廖新波指出,在医院与医药公司利润分成的托管合同下,医院为了保持至少不低于托管前的药品收入,会不断趋利;医药公司是走市场化道路,追求利润最大化,也会不断趋利,并不会从患者的立场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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