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在长春市一些药店为了拉拢顾客,吸引人气,纷纷推出“购药积分返利”的促销活动。究竟这种看似让消费者得到一定实惠的活动合乎法规?
记者在长春市位于湖西路上的一家药店,一进门就看到收银台一侧的窗口前摆着一些大米、白面、豆油,甚至是鸡蛋、盒手纸等日常生活用品,记者买了几盒药到收银台结帐的时候,工作人员推荐免费办理药店的积分卡,并声称购买 药品的积分不返现金,但是能买这些日用品。
当记者问到购买药品消费的积分如何计算时,这加 药店的工作人员说,消费一元积1分,积分每满1000元,可以抵制现金10元,每满1000分的整数倍,可以换购药品甚至是生活用品,抵制时需要事先跟收款员说明,收款员会从相应的收款中来扣减抵制的现金额,并削减相应的分数,但如果在药店内不买药品,而是买生活用品的话,花100块钱还能够返五块钱现金。
当记者对这种药店积分换购买活动提出质疑的时候,药店工作人员说,这种活动很多药店都在开展,因为买药的人会从中得到一定的实惠,所以大家也不会提出质疑。记者随后联系了长春市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药店有自己的特殊属性,对于国家规定处方药和 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积分返利的促销行为是违规的,但如果情况属实,他们也会对这家药店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