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3-12-20 14:05:27

新一轮全国医院巡查,正式开始!

新一轮的全国大型医院巡查开始了。

12 月 18 日,国家卫健委公布了由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的《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的新一轮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下称“工作方案2023版”)。

自 2005 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 4 轮大型医院巡查,在总结过去几轮巡查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本轮巡查国家三部门还专门制定了《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下面简单和小伙伴们介绍一下这两个最新的文件,供大伙儿了解政策。

巡查对象和重点



据《工作方案2023版》,巡查范围原则上为二级(参照二级管理)及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

巡查的重点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仅就大伙儿关心的行风方面,做下介绍。

在行风这一板块,其中,包括围绕行风热点问题,《工作方案2023版》指出,重点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落实情况。重点巡查:

一是是否制定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动计划的具体办法,完善切合实际、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集中整治工作是否做到思想发动、自查自纠、线索移交、问题核查、组织处理、机制建立“六个到位”。是否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是否做到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严管厚爱、宽严相济,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工作。

三是是否加强对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牟利转介患者、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方“红包”、收受企业回扣等违反“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管。

四是是否建立完善覆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要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监管机制,并做好问题处置和持续改进。

五是是否贯彻落实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加强科研诚信监管。

除此之外,围绕医疗运行管理,重点巡查国家医疗管理政策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巡查:

一是是否落实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二是是否按照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规范日常诊疗行为,全面推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三是是否建立高值医用耗材使用院内点评机制和异常使用预警机制,开展对高值医用耗材用量情况监测分析,监测分析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四是是否开展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短缺药品管理、药品使用监测工作。

五是是否按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对医务人员利用职业身份参与医药广告的制作、发布或“直播带货”等变相发布广告行为的监管。

六是是否按照平安医院建设要求,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和智慧安防建设,完善并落实接诉即办等患者投诉管理机制。



三个阶段



医院巡查工作分为全面自查、实地巡查、监督整改三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

各相关医院接到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正式巡查通知后,围绕巡查工作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并推动措施落地见效。为减轻基层负担,本轮巡查不提供自查表格模板。

(二)实地巡查。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库专家参与的巡查组,在医院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现场巡查。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民主测评、个案追踪、系统追踪等方式发现问题,从孤立的、偶然的问题中寻找医院系统的、必然的问题。巡查工作结束后,视情况组织被巡查医院有关人员召开巡查反馈会,通报巡查情况。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医院巡查工作报告报送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

(三)监督整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巡查谁监督”的原则,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被巡查医院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示,接受医院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要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巡查医院组织巡查“回头看”,对问题整改实施跟踪问效。可根据风险评估、举报投诉线索等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

《工作方案2023版》既然已经公布,意味着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正式揭开帷幕,后续如有新的消息,再及时和小伙伴们分享。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一轮全国医院巡查,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