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初获新生的SDA到SFDA,再到卫生部管理下的SFDA,最后到独立的CFDA,辛辛苦苦奋斗几十年,最终还须婆婆管,只是这个婆婆不再是我们熟悉的卫计委。2018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取消,不再管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是否继续管理?),新成立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独立梦想不再,专业精神可否保留,正开展的医药新政改革是否继续?......(内容来源:药智网)
过去五年,工商、药监、质检“三合一”的市场监管局,在多地基层已有实践,甚至,天津市,已成立省一级的市场监管委。对于在医药业界仍有争议的“两票制”,市场监管系统内也有很多“不理解”的声音。那么,在新的国务院机构设置下,还能否顺利落实?由谁来统筹落实?(内容来源:健识局)
CFDA、工商、质检全部统一合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后,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在总局中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销售等监管交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新的问题是:药品在经营流通环节如果出现问题,将由谁负责?
不过也有人士分析称:药监总局变成了药监局,虽然降了一格,但药品监管职能得到了完善和强化。
首先,国家和省级机构除了将几个涉及普通食品监管的内设机构再成建制转出外,其他基本上没有变化。
其次,近年来,药监总局推行的一系列涉及药品注册、审评审批等方面的改革措施,会继续的、一如既往的强势推进。
第三,各级机构的药品监管职能会有侧重。
第四,国家和省级药品职业检查员队伍可能会加速组建。
第五,药品监管总体稳定是大趋势。(内容来源:蒲公英)
除了食药监局总局的改革,医药圈更多的声音来自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该部门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有媒体分析称,医保局的组建将在市场准入、严控用药、直接决定药价等多方面影响药企。不过相对于对药监总局改革的忧虑,对新组建的医保局,不少行业人士表现出了更积极的态度:
这一全新的组织管理架构,虽然尚未实现我们所呼吁的理想,但至少先将管价格的、管招标采购的、管使用的、管支付的机构整合为一体,一定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管理内耗;至少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大医疗保险职责整合为一体,为早日实现“三保合一”、为全体国民提供统一公平的医疗保障奠定了实施的基础。同时取消了设立在原卫计委下的医改办。(内容来源:秦脉咨询 )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顾昕教授表示,中国式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实际上是“只招标、不采购”,因此只能称之为“药品集中招标”。在医保支付改革加快,单病种付费与DRG付费随之推进,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医院使用的药品来说,药品集中采购就没有必要了。如果在医保支付改革顺利推进的情况下,估计两三年左右,现行药品集中采购将可能被废除。(内容来源:赛柏蓝)
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权,将从国务院医改办、各省级卫计委、人社厅(局),统一划转未来的央、地医保局。这或许是中央高层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多年来各自为政,年年喊降价,年年医药费用都在增长,医保基金也年年喊吃紧的一种总结式回应。而被业界诟病多年,却屡屡在地方药械招标采购中“复辟”的“二次议价”,也将随着采购主体的“一元化”,步入“穷途末路”。(内容来源:健识局)
我国医保一直面临被动支付的问题。药品作为医疗机构收入的核心板块,采购权利与医疗机构的利益长期直接挂钩,而大医院由于量大、话语权最强,因此在药品改革上,所面临的利益冲突也很明显。按照我国现行的医保管理制度,支付方无法介入药品环节的监管明显不利于其对费用的控制以及对服务方的影响。
“为破解这些问题,方案已经明确给出了改革方向,即强化支付方的角色,在监管服务方尤其是药品环节获得更大的力量,其中对药品费用的限制将是支付方强势的首要目标。”医药专家赵衡表示。(内容来源:北京商报)
随着各地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伴随而来的医保资金吃紧,医保控费已经成为常态化,接下来,在医疗保障局接管药品招标的背景下,相信无论是药品集中采购方式还是医保支付方式,相信还是会有不断探索与尝试,尤其是医保支付方面,预付制的加速推进,将使医生的大处方、大治疗将会得到明显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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